昨天开车蹭到行人,伤的很轻,所以没有报案。约定如果今天觉得不舒服了就去医院看。今天伤者提出去医院检查,请问这时需要保险公司介入吗?如果去看病,是否需要我们提前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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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报案,警察认定责任,交强险赔偿后,不足部分,按责任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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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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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通知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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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垫付,也可以最后结算,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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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是走保险,不然就只能你们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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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可以要求先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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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通知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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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介入,如果未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能拒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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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