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是在一家快餐店里上班的职员,在应聘我的经理当时说:薪资是按小时算,加班的话另计加班费,正常上班一天8个钟,一个月的基本钟是208个小时。因上个月15号才上班,上班时间达不到208个钟,所以公司把我加班的所有钟数都化为基本钟 补充到208个钟里面去 而不算我是加班,也没有加班费。请问公司这样帮我们算薪资是对的吗?这样算我们的工资不是对我们很不公平吗??求解、、

劳动纠纷
2014-05-20 11:20: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