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人在外省打工,跟老板说了他不想干了,老板不让走,又没和他签合同要干多久,受不了他就偷偷走了,回到家才给老板打电话,还有半个月工资他都没要,老板在电话跟他说偷东西,要托关系要报警抓他,但他没有偷啊,他又有钱有势,有认识很多派出所的人,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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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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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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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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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证据不能不能认定有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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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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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