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司签订的保密协议约定:“质量问题不得公开;故意泄露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追究法律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概况是:公司开发建设的住宅未办理审图合格、规划验收、消费验收等,已交楼,且严重违法国家标准,日照、消费等问题严重不满足最低要求,且住建部门已向政府发出书面情况说明(手中持有),要求公司不得出售该部分房屋,出售的需办理退房,但此文件并未公开发布,业主基本未知。 因大部分业主是投资,未到现场查勘未知该情况,如将实情向业主反映,导致退房等事宜,我的行为是否违反《保密协》?是否违法,公司可否追究我的责任?有何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