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2010年借钱38000,当时是说好半年归还,一直没有还钱,想请问是否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债,欠条上只有双方的姓名、借款数目、借款日期及归还日期,是否有效,如果您贵事务所代办是如何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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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方欠你的钱不还,你要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身份证号、合同、邮件、手机短信、录音、汇款纪录等),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及时起诉要他还钱。
你要及时与律师联系,帮你分析,指导你如何进一步获得证据,不要误了诉讼时效,不然就无法胜诉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要看借条上面有没有还钱时间,若有,应在还钱时间到后2年内起诉,若没有起诉,则2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已过,你无法获得胜诉权。同时要看你有无证据证明有时效中止或中断的情况。
若借条上面没有还钱时间,你可以随时起诉要钱,你的要求没有过诉讼时效。
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的四倍,高于四倍的部分利息无效。
若发现对方有财产,可以及时申请财全保全,官司胜诉后,就可以从该财产支付你的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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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去诉讼追要。具体可以联系律师协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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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及时起诉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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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的归还日期是什么时候?是否过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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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及时起诉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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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有效,只是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是否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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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估计过了诉讼时效了。如需律师详细分析,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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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