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认识不到1年就结婚了,现已结婚9个月,无孩子,婚后感情一直不好,经常吵架,后来由于经常生气诱发了我的病,现在需要吃药来维持生活。之前我身体情况他是知道的,我没有隐瞒,但自从婚后面对现实时就开始嫌弃我了,生病半年来对我不闻不问,也不给我出医药费,看病钱都是我和娘家这边凑的,共5万余元。现他提出离婚,我也同意了,但他要求我返还2万元彩礼钱,(一共给4万,且钱我已全部作为嫁妆买了家电衣服等全带了回去)他说我们属于短婚姻,应该返还。那这种情况我要返还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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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婚证并且共同生活了,离婚时彩礼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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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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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不返回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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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结婚登记且共同居住的,男方无法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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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