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公积金按揭购房,结婚后办理的房产证,并继续用男方公积金还贷,该属于共同财产吗?
-
参考如下 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事应当依法分割。
-
婚后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事应当依法分割。
-
您好!房子本身属于男方婚前财产,但是就婚后房贷及增值部分,女方可以请求补偿,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
属于的
-
婚后还贷部分属于
-
你好,如纺织湿婚前购买并是一个人的名字,属个人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夫妻共有,可以均分。
-
房屋属于男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份额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