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中介人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整栋出租屋房主签了所谓一手房合同.当时是2012,6月我交了28万元其中房主的押金是20万、中间人是八万、我这钱其中十万是家里的房子抵押贷款每月房贷还2100、都还款两年了。现在是房子包给别人了、钱也一分没退我们。后来我们才知道我们已经是第三任房东了、并且这个房主没有产权、产权是他前妻的名字、现在当事人联系不上、是前妻的儿子和他爸合谋诈骗我们。问;我们可不可以把他们父子俩一并报案。我们签的合同可否有效、中介人可否承担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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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是小产权房,风险一直都有,这种公安会界定为民事纠纷不受理的,你们的合同相对方签的是谁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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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一般不受理民事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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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合同约定,看是否可以要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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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起诉原房东和中介,要求解除合同、退还款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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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处理。你们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按约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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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报警处理。你们属于善意第三人,可以按约办事。中介人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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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