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妹妹的老公起诉要和她离婚,因家庭不和睦,现有一个7岁的儿子。我妹是湖北人嫁到湖南去的,小孩的户口在湖北,现在他们协商好给68000,把小孩的户口转入湖南,然后离婚,可是他的老公总是反反复复的,又变卦,不想给钱,只想要小孩,要大人走,不知道该怎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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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二、子女的抚养监护问题,主要是根据有利于女儿的成断双方的条件优劣,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两周岁以内的孩子判给母亲的机会较大。同时,一方 有法定过错的,法院应当优先考虑判给对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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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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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对方反复,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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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依法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解除婚姻关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解决小孩抚养问题和抚养费用等。一方存在法定过错,另一方可依法要求赔偿并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求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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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详细可电话联系我或我律师所面谈。
你好,协商不成的,起诉到法院诉讼离婚。详细可电话联系我或我律师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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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