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铺面租给对方经营半月结果他说生意不好不想租了,问题是合同上面写好三万的押金,由于对方经济紧张只支付了两万押金,合同上注明了开业一星期补齐一万押金,营业十天支付两月房租,到第十二天什么钱都没给我并说不想租了,我该怎么处理?他该怎么赔偿?另外一万的押金该收取吗?其它相应的损失需要赔偿吗?

合同纠纷
2014-05-13 09:28:2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