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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打过官司想问问打官司需要低压住房吗/?为什么呢 朋友家打的是交通事故官司 因为案子牵涉到三房所以一直很难定义 究竟要起诉哪一方 (事情原由 死者做朋友的车(出租车)出门 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 , 后死亡 肇事司机逃逸 至今仍未归案. 交通队认为出租车无任何交通责任 大货车全责 但货车本是肇事人从修理厂中偷开出来的 (肇事人是该修理厂的临时工) ) 案子拖到不能不打的时候朋友家决定起诉 经律师指点 诉出租车司机 说案子有理 一定能赢 但要有抵押款 现要求抵押两座房屋的房证 朋友不明白1:为什么要抵押房屋 ? 2: 这个房屋抵押是抵押给法院还是抵押给律师? 3:为什么一定能赢的事 还要做抵押 难道这是 法律程序之一吗? 4:为什么要抵押两座房屋 ? 5: 房产证可以拿出去做为抵押凭证吗? 因为和律师交涉都是朋友的弟弟去做的 他和律师没有接触 弟弟又说不清楚原因所以请各位律师给予解答 还有 各位律师对这个案子有什么看法 状告出租车司机有道理吗??

其它综合
2005-09-18 17:27:0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