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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今年6月准备毕业的大专生,在学校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然后二月份过去实习了,四月份回学校答辩,然后我不想再过去了,于是我就打电话说要辞职,但是他说要罚违约金,这合理吗?我就没签过劳动合同,但是他说协议书上是这么写明的,但之前他并没有当我们的面写协议书上的内容,这合理吗?我该不该罚违约金呢?还有就是他说离职后会给我开一个解约函,说可以再去拿一份协议书。请问,这个协议书是不是真的很重要?还有就是现在面临档案在校转出的问题,我打算以后在船厂上班,需不需要什么转正定级成为干部身份?想转正定级的话,档案最好放在哪?转正定级的话需要做些什么?

合同纠纷
2014-05-10 20:44:1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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