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外地人,09年在成都温江涌泉买了一套房子,此房是拆迁安置房,之前一直没办产权,现要求房东先办理他们的产权,最后过户到我们的头上。由于房屋所有人上有一老人已经去逝,现在办理产权需要办继承权的公证。死去老人儿女有好几个,有七十岁以上的,也有精神有点不正常的儿女,现在办起公证来很困难,所以房主不想去办...
现在还提出两点要求:1、要办房产,我们必须补偿几万元给他,说当时卖便宜了,另外办理房产的所有费用都得我们出,包括公证等全部;
2、就是要我们退房,他退给我们的原购房款加利息
我们房子现在装修了,都花了好几万,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请律师帮我们解答,感激不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