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创作了一部小说,在逐浪小说网上发布了。当时签订了合同,发布完以后,我打算出书,可是一看合同,傻眼了。合同上写道:在签约作品的合作期限内,签约作者不得就签约作品与除逐浪以外的第三方进行与本协议相同或相似的合作,即逐浪有权排除包括签约作者在内的任何人使用签约作品。
本来我还打算联系制片人拍电视剧,这一下泡汤了。他们不做,我也做不了,这是什么合作,简直就是买断,可是我只收到他们作为三个月的出勤奖陆佰元整,就这就把我限制死了。还有一些条款更霸道,说以后我无论创作什么作品,都得与他们合作等等。能否申请撤销此合同,程序是什么?我原以为他们是格式合同,其他人都是一样,于是,糊里糊涂就跟他们签了,请指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