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谢大姐我是2010年6月11日入职目前公司,马上四年工作年限了,在2014年1月23日的时候,接到通知,我所在部门撤销了,要合并到其他部门,我们部门同事不同意,所以拒绝转岗,都已经离职,公司赔偿n 1作为补偿。而我发现我刚刚怀孕一个月,所以我不同意转岗,公司也不敢辞退我,就让我在原部门呆着。但是我对薪资有疑问我底薪9000, 提成,去年平均工资18000,我是一名销售经理,所以靠客户提成赚钱,但是公司把部门裁掉之后,客户已经全部拿走,我现在没有客户,没有工作,所以只发底薪,但是这个情况是公司造成的,没有客户怎么有提成呢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法律是否规定怀孕期间提成部门的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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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照你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足额发放,不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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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怀孕期间工资应该正常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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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你的基本的工资发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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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工资,如果有约定从约定,没有约定需要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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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正常发放的,协商不成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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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不能以员工怀孕就开除的。是可以要求其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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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成不属固定工资具有不确定性。若以提成未支付或要求支付与以往相同待遇难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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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