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前夫在离婚前把他名下的房子卖掉,钱转给他妈(他婚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还贷,但没我名字)。 他妈把这个钱以她自己名义买了房。 前夫长期不在国内,名下没任何财产。我们现在离婚,我还能要求分割财产么?能把他妈做第二被告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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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房子按你说的情形,婚后还贷的一半资金归于你,同时结合因此房产上涨的比率你前夫需要补偿你。也就是还贷的一半加房屋涨价补偿金。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但是要委托律师提供之前的全部证据,你先生属于恶意转移财产,法院会支持你的诉讼请求,当然他妈妈可能无法作为被告,要看帐号的证据等
追问:请问杨律师,
我前夫不在国内,名下也没财产(财产都转移给他妈了)。 即使判决我赢,我也拿不到钱。 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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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要求分割财产。。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律师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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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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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还能要求分割财产。“现在离婚”,如果你指的是已经离婚,能把他妈做第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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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中,不能诉讼其母亲,可以另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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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