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单位下岗职工;。我的问题是这样的,我单位自成立以来国家没有投入一分钱,后期也没有一分钱拨款。就是自负盈亏,到1993年以前单位已面临倒闭,当时企业以一无所有,后来在单位领导和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单位一天天的发展壮大起来。可是在企业发展的同时,职工却拿不到全额工资,拿到手的只有档案工资的一半左右,各种福利待遇也不全只有基本养老保险。现在单位的资产是我们职工用汗水换来的。想咨询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为单位的资产应该界定?如界定为国有,那以前单位克扣我们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我们该怎样去主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