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在传单上看到一家学校的招生广告,入读免入学高中起点专科,其中的费用主要包括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以及其他杂费。因为经济原因,只交了半年的钱,共3600元。 入读的第一天9月7日,领取了课本,进入了宿舍,发现学校与宣传单上所宣传的环境、风气等不符。后决定退学,学校方同意退学并让所有要退学的学生在一星期后,9月15日统一办理退学手续。 今天是9月15日,学校声明无论情况如何都要扣取25%的所收费用才可以办理退学手续。现在我咨询这25%收费是否有法律根据?我应当承担的费用又是多少呢? 如果我想起诉学校,能成功吗?

其它综合
2005-09-15 23:09: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