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司人事架構調整,原來人事經理離職,現任經理想讓我走,又不想支付補嘗金,就把我由原來的保安隊長(07年至14年)下調做宿舍管理員,同時下降我原來職務津貼,現公司效益好,全公司人員星期六均加班,現又不讓我一個人加班,請問人事經理的做法違法嗎,我該怎樣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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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本律师多年办理相关案件的经验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于你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二、由于此类事务涉及杂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问题,可记下本律师电话,以便今后咨询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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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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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违法行为,可以拒绝并要求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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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属于变相解雇的一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双倍的赔偿金,离职前尽量多录音录像,保留单位变相降低你待遇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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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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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