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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被告男方不同意离婚+怎么为男方辩论

民事相关
2014-05-04 20:19:49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在法庭上主张夫妻感情破裂。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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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法庭上主张夫妻感情没有破裂
  • 可以请律师帮助处理
  • 可以委托律师辩论
  • 得针对案情来维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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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