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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介绍人去收货,我不是老板,是我叫发货人发货的,对方前面的货款都付了,后面亏了对方收货后还有四万元货款没付给发货人,他人也没跑,我也没跑,只是没钱给发货人,也没写欠条给发货人,什么证据都没有,现在发货人要告我诈骗。还报了案,我会被告诈骗罪成立吗?会被抓坐牢吗?公安局会找上我家吗?望告知谢谢

涉外纠纷
2014-05-01 14:47: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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