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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和另外一个朋友A合作开了一家有限公司各占50%,经营方面比较好。今年朋友A因为有其他业务,所以将他公司股份50%转让与我,并进行了登记。 但是事后,朋友 A向我发出通告,称其在我们合作期间以个人名义对公司的名称和商标进行了注册登记,并要求我暂停使用公司的名称和商标。而朋友A新开设的公司有可能使用我目前公司的名称和商标。 我该怎么办? 是不是因为商标,名称都已注册了,只有停止使用,对公司进行更名呢?? 因为如果更名的话,可能会造成我业务上的影响,我该如何应对?

知识产权
2010-01-22 13:10:58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股权转让后符合公司法一人有限公司条件的,股权转让有效且公司继续存续。公司名称只能有一个,即使他一个人申请,公司名称仍未公司所有,不属于个人。对于商标,你可能需要和对方协商了,商标个人申请个人使用的,由其拥有所有权,个人申请,归公司名下的,属于公司所有。
    更具体解释可与律师联系。
  • 公司的名称只属于公司,绝不可能个人注册。但商标则不一样,曾有段时间允许自然人注册,现在又不行了。建议到工商局或商标事务所或商标局网站上查一下,看看公司的商标到底注册人是谁。也可要求朋友拿注册证来看,别让他忽悠了。
    相信我,我在工商局从事过商标广告管理和企业登记管理工作。
  • 既然你们开设的是有限公司,它不可能在此注册登记。
    商标就不能保证了,如果他以个人名义注册了商标,你就不能无偿使用商标了,除非征得你朋友的同意。
  • 你朋友违反诚信原则注册了商标,你可以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请撤销!
  • 股份转让是无效的;如果你的朋友不同意,你是不能使用原商标的.
  • 同意楼上观点。









    四川成都 王良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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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份转让是无效的,因为有限公司最少两个股东。新公司的名称他不可能使用,但商标要是他提前注册了,就不好办了,你想使用得通过他同意。但我认为他是在恶意注册,你可以要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消注册,当然这很不容易。
  • 一、公司名称无需变更
    二、尽快查询商标情况,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
  • 如企业中包含姓名,如继续使用要获得朋友的许可;如果是在合作期间进行的注册,显然违背诚信原则,你有权要求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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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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