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异地(常德)车辆行驶到十字路口我由东向西行驶,对方骑摩托由南向北行驶,对方撞在了我主驾室车门上,我买的是全保,当时报了交警,保险公司也来勘察了现场,我们双方的车辆相对程度受损,对方受伤住院六天花费医疗费3957,我垫付了1757元,事故认定我负主要责任,勘察我方车维修需要3511,对方700。现在警察扣了车,本与对方协商我愿意出医疗费和误工费、陪护费、伙食费等,(买了全保但保险公司说只能报销百分之八十的医疗费,误工费也与交警开的赔偿数额有差入,因为对方泥工证、正式工资表、劳动合同,但我还是愿意补上差价给对)但协商破裂,因为对方要求我把他的车取出来送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点,并说车修到他满意为止才愿意签协议。如果我要交保证金需要交多少,现在就可以去交吗?还是一定要等30个工作日才可以去交保证金提车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