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公司法人,我2008年买的房 子,被与我合作的合伙人强行过户,经过是这样,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1日,孙xx借给我二十万元人民币,后来在我的要求下对方又拿给我三十万元人民币,作为入股金进行合伙养殖,转过年我把本金五十万元人民币如数还给对方了,对方过我的房子就是因为我欠他的利润钱没给,过房子的经过是对方在房产处找的关系,本身我的房子已经和其他人做了买卖合同,(房子抵押给第三方的),当第三方知道我的房子让别人过走时,就把我告上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就把我送进了监狱,公安机关是以我咋骗罪抓我的,现在我的律师调节的是证据不足,暂时取保候审,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