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由于性格不合,导致感情破裂,所以我要离婚,可是男方要求我赔偿,他说因为是我提出离婚,由于我没有任何经济和亲人,所以我选择什么都不要,包括小孩,现我们有一儿一女,因为我自己有病,无法承受扶养儿女,所以我请求法律帮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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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经济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可以向对方请求经济帮助。你如果没有过错,对方的请求赔偿时无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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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议离婚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没有法定过错的,不需要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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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提出要求离婚,关于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权,你均可争取。对于赔偿问题,你没有过错的,不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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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