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临近下课,有些学生想上厕所,老师强调了自由活动时的安全及注意事项,将学生解散。当时操场还有其他班学生玩耍,上厕所的学生由于焦急,奔跑中有和别人冲撞的情况,体育老师跑过去管理,结果另一边有两名学生打闹,A学生打B学生,B学生将A学生摔倒。体育老师赶过来问情况,并问A学生那疼,A压着脖子说脖子痛,老师让转了转脖子,认为没问题,就批评了B,让B跑步,让A转转进行观察,由于发现其脖子没问题,也没在意。下午,其家长说孩子骨折,要进行治疗。请问,在这个事件中,学校、老师、两个孩子等应该怎样划分责任?学校有责任吗?老师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