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嫂在下夜班途中自己骑电动车撞上停在路边大货车死亡,责任事故判定我嫂嫂负主要责任。 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列外,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我嫂嫂所在厂方有不有补偿责任?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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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工伤,但可以要求支付2000的丧葬费和15个月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一次性救济金标准的通知
渝府发〔2008〕97号
二、调整办法及标准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发给丧葬费2000元;死者死亡时有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的,其一次性救济金计发月数从7个月调整为15个月。一次性救济金计发基数为死者生前最后一个月工资或养老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待遇人员为统筹项目内的月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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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工伤,但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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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不能认定工伤的,你们现在只有找到司机要求司机认一个同等责任,然后你们不找司机赔偿,由此再认定工伤就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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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要认定成工伤的话,必须是本人非主要责任。你嫂嫂负主要责任,不能认定成工伤,厂方也没有补偿责任,因为已经不是工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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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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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只能交通事故赔偿。如需帮助可以直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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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能认定工伤的,可要求车祸赔偿及要求享受非因公死亡待遇。【如有需要可联系本律师为你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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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