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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某公司通过我向我公司借款600万元用于贷款周转,期间偿还了190万,剩余的410万元一直没有偿还,3月份我收取了某公司的借款利息并已经交给我公司,借款时我已经告诉公司财务总监(公司董事),若该公司不能偿还该笔借款我和公司财务总监承担何种责任,是否构成挪用资金罪

刑事案件
2014-04-24 07: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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