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是一货代公司业务员,因个人家庭紧急原因申请离职,之后用了一个礼拜交接工作交接客户给其它同事然后正式走了,之后公司以我之前的一客户有一笔6百多元款项迟迟不付为由一直不发我最后两个月工资,说我当时是担保客户付款的,因为这一行你不给客户担保客户根本不给你货走,而且这客户也是之前公司由以前离职业务员交接给我不久,公司方面对这客户很信任,那我做担保肯定无异议,也是为了长期合作,请问这种情况我该如何处理,到现在已经离职3个月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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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还是要发的,单位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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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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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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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