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股东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想变更为独资公司。我是法人代表,有更多的股份。他现在在外地工作,已经答应把股权全部转给我。我是否要办理股东变更和公司类型变更两项业务?股东变更办理怎么进行?股权转让协议是一式五分还是四份?他的签名可以传真吗?税务和组织机构代码都要变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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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公司所在地 工商局咨询办理。详谈电话或短信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七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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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细节到公司所在地 工商局咨询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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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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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到工商部门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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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需要办理公司类型变更和股权变更。签字不能是传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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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