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打扰了,以下是我要讨教的问题:男女朋友之间相识半年有余,女:已满16周岁,但未满18岁。男:已婚男士,28岁。之前未发生过性行为,近期偶发一次性关系,完事之后,暂不知何故产生矛盾,女孩儿一怒之下报警强奸,男孩儿归案羁押。事隔两日,女孩儿后悔,说不是强奸,当时只想泄气,并不知是如此后果,想去公安局纠正之前的说法。问题一:如果如实说明情况,男孩儿是否可获解脱?问题二:有没有更稳妥的办法,使男孩儿获得解脱?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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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改变口供,公安机关也会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是双方自愿,就不是犯罪。女方如不是有意诬告,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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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是双方自愿行为就构不成强奸,若女方改变陈述就有诬告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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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女孩去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才能解救男孩,别无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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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实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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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儿现在还在被羁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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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改变口供,公安机关也会进行调查,如果确实是双方自愿,就不是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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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