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四年有余了,有一个两岁四个月的女儿,现在又怀孕有四个月左右的胎儿,我跟男方是异地结婚的,我跟女儿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到男方户口所在地,前几天男方以负担太重为由提出让我打掉孩子,我不同意,于是男方便提出离婚,我也没有同意离婚,他说向法院起诉离婚,这样的话法院会同意男方的离婚申请吗?如果我同意离婚了,我可以得到怎样的补偿?因为我一直在娘家这边带孩子,聚少离多的,他的具体工资我也不知道是多少,我现在花费的钱也基本上是我婚前的积蓄。孩子会判给谁?抚养费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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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抚养权问题,可协商或由法院依法判决。
有二个小孩的,一般是一人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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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怀孕和孩子出生一周岁之内这段时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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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怀孕和孩子出生一周岁之内这段时间男方不得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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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