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和丈夫共同盖的房子已经拆除了,有管委会登记证明是470平方,补偿的房子还没建成,离婚前,我想把470平方的拆房证明写给10岁的儿子,怎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民政局可以管吗?

婚姻家庭
2014-04-19 07:53: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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