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商场的服装店做了1个月零12天的导购月,2月份以拿到工资,还有200元服装押金承诺离职是退还。3月份做了12天工后离职,4月15号发工资时把我的工资全扣光了,还把我离职应退的200元服装费扣的只剩89元,最好到手的只有89元(分和角省掉了)。问原因说是掉了衣服,大家都要赔,我能保证我在职时我没有掉衣服,我走之后掉的衣服我要赔偿????需要赔偿到工资全扣还倒贴100多元么???我方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工作服和一个商场的实习工号牌。工资单也只有银行的打钱信息。 希望能得到律师的帮助,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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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要求不合理,可以到劳动局投诉
追问:是到当地的劳动局投诉???
需要申请劳动仲裁吗??
我希望能拿到我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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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