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结婚了,没离婚,)说要离婚,到我这里来4个月后,来的第二天说怀孕了,确认经检查是真的,自己在家上了环,一致流血,在医院手术台流产,没有钱,医院不动手续了,最后我给出3000元钱了才做了,生活1000多元。之后相处这几月,吃喝所有都是我的开支,买了戒指,转运珠,耳钉计4000元,衣服,鞋子,苹果手机等总计4个月20000多块。在3月15日早上7:46一起上班,(不在一个厂上班)8:29返回租房监控显示,突然不辞而别,东西全部拿走,至今我打电话从没接过,一直在通话中,开始QQ说我们不合适,以后什么也不说了,4月15日连我QQ也删了。电话也欠费通不了。一个月了,我没有报警。她家妈妈电话,说她又出来了,我说那些(戒指、衣服、等)她妈妈都没见她回家带这些东西。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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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你给她买了这些东西,为她出了这么多钱,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来,如果没有证据,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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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证据证明你给她买了这些东西,为她出了这么多钱,才可以向法院起诉要回来,如果没有证据,就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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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