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县城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我给朋友接亲回来的路上,由东向西通过路口时跟着车队,闯了红灯(事后看录像确认的,当时黄灯感觉能过去,车速不快30多迈车吧)。对方是摩托车,由南向北直行,撞到我车左侧前轮与车头之间,对方的头部撞到我车挡风玻璃的左上角,人摔倒了我车的后方2米多的地方(我车由东向西行,人摔倒西边的斑马线上)。事后我先报了120,又报了122和保险。对方现在在医院治疗,现在了解到的情况是:头部出血,腿部骨折。
我的违章:闯红灯。
对方违章:没有摩托车驾驶证;未戴头盔。
我想咨询:像这种情况我该承担什么责任,对方应承担什么责任?交警方面怎样出责任认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