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8日晚6时许,杨坚去看电影,开演后杨为寻找座位,横跨坐席。在跨越过程中,其脸部被待业青年孟权的烟头烫了一下,于是杨开口骂孟,并动手打孟一拳,孟再三道歉,杨仍不肯罢休,并将孟的脸、眼部打成红肿,后被执勤人员制止。电影散后,孟怕再次被打,便同本住宅的待业青年陈和哑巴青年赵结伴回家。行至半路,杨又追来,把走在后边的哑巴赵拽住,抓住头发掐脖子(导致其咽部红肿)。孟和陈赶来劝阻,后被过路行人制止,事态得以平息。
问:你对此案中杨坚的行为如何定性处罚?并说明具体分析意见。(杨坚的行为是一行为还是数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