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晚上7点半左右在上班的路上不小心撞到了一个62岁的老太太和她孙女(没有路灯,视线不是很好),当时老太太的家人来了后报警了,把我老婆的身份证拿走了,叫我们去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小孩没事,老太太右小腿轻微骨折,老太太不放心,又约了专家门诊,看了片子也说叫回家调养,观察。就开了一些药回家调养,此后每隔2个星期复查一次,我们也买了东西去看了2次,给了500块钱。现在事情过去一个月了,复查了2次,医生说恢复得还可以,继续调养。这期间所有的费用都是我们出的。我们就想去派出所把身份证拿回来好用,派出所说事情还没解决,不给,但是还是叫我们自己协商,我就给老太太儿子打电话,问他这个事怎么解决,他说等伤好了再说,因为我们是外地来这边打工的,他们是本地人。我现在想咨询一下: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老太太伤好了我们还要赔偿吗?如果他们要求我们赔很多钱,我们可以拒绝吗?如果必须要赔,要按什么标准来赔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