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地点:露天停车场,经过:车辆按照规定车位停放准备下车,二排的表妹打开车门刚好撞上一个乱跑的小孩导致摔倒。右胸擦伤,头部撞击地面起了个小包。未报保险便带小孩到医院检查,检查结果均为正常,轻微擦伤,医生开了瓶红花油回去擦。我方负责了全部医药费共600元。请问,这样的事故责任该怎么定,怕日后对方会再次要求补偿什么的。请帮忙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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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系律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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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无大的问题
追问:目前小孩情况已有好转,在双方友好的协商下决定,第二天向交警跟保险公司备案(属于事后备案交警没去现场),保险公司表示只要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就能报保险,万一段时间以后有后续问题的话,交警在多久的期限内能办理事故认定书。请帮忙分析,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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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