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前夫离婚09年正式离的婚,其实04年就分开了,离婚协议我们没有财产分,只有一女儿跟我,每年生活费一次给,可这么多年了,他没给过一分钱,连电话也没了,他是广东云浮郁南县人,我是四川人。我想起诉,麻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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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需要到对方住所地起诉。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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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他的户籍地法院或经常居住地法院,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要求支付抚养费。
但由于对方无法联系,可能存在送达和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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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麻烦,你可能要到前夫当地的法院起诉。而且他如果没钱的话,存在执行不到财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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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