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零五年生了一个女二,老公是独生子可已生二胎,我在办准生证的期间,老公和别的女人又生了个女儿,当时我已经怀孕,那个女人是二月生的,我十一月怀上的,害怕老公跟了他,我决定生下我第二个女二,一二年的八月我第二个女儿出生了,因为外面这个是超生我们罚十五万多的社会抚养费,我的这个二胎也变成了三胎了,又要罚二十三万,外面生的这个我们付了十二万,还有六万年底付清,我们真没那么多钱了,和计生办的说少罚一点,申请书也写了可就是没用,怎么这么冷血的,我们要怎么办,法院裁定书都下来了,强制执行的,我们还有什么办法吗?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