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2014年3月3日,我媳妇在家被人打,右眼被打乌青,当时我报案,派出所询问我是否愿意调节,我签字同意,不要求对方赔偿。没想到已经过了一个多月了,派出所却来对我说:对方在镇卫生所打针花了1360元(派出所人员去医院看了病例是治的头疼和心脏病),我媳妇当时也是眼肿的厉害再镇医院打的针花了500多块。1、派出所吓唬我,说对方已经超过60岁,我媳妇40岁,要拘留我媳妇,我们是受害方呀。2、派出所说当时的调节无效,因为是她儿子签的字,只有口头授权,没书面委托书,请问调节有效吗?我该怎么办?3、派出所在没给纠纷双方记录任何材料的情况下直接调节,是否违规操作,身为执法机构难道他不知道这样做出来的调节无效吗?假如无效,可以起诉派出所吗?4、我们经过这么长时间了,伤情已经恢复(但当时派出所和我自己留了受伤的照片),也没法验伤了,派出所却要给我媳妇来记材料,重新处理,我们应该配合吗?5、在线坐等,谢谢!

民事相关
2014-04-12 18:59:10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发生口角双方打架怎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8212
民事纠纷打架赔偿标准多少
人身损害赔偿 9108
离婚协议书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离婚协议书公证
离婚协议书必须公证才有效吗
国债逆回购有风险吗
国债逆回购
国债逆回购有风险吗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