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去年12月被货车撞伤,左内踝轻微分离骨折,对方全责。医生要求手术,我自己拒绝了,只打了石膏。期间他们一直有让人陪我去医院 复查并承担医药费。上月复查已在愈合了,现在就是变天时和晚上会痛,(现在已经4个月了)他们就叫我准 备資料谈赔偿的事情,可是資料交了快一个月了,他们一直在拖,也很被动。从车祸至今我每天睡觉脚都会痛,都没睡好过,但是我没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我只是要求他们赔我半年的误工费和一年营养费(按50元/天的标准 ),我这样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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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可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等款项,各项计算方法不同,根据事故认定结果确定赔付比例;可在律师帮助下确定项目和金额。若有后续问题或需法律服务可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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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根据双方的责任大小和伤残鉴定,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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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联系律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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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作伤残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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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做伤残鉴定后起诉,并保留后续治疗费用的追偿权,不应跟对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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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尽快做伤残鉴定后起诉,并保留后续治疗费用的追偿权,不应跟对方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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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