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的未成年人被大人邀约一起耍,大人做了违法的事,请问:这个小孩在场,但并未参与犯罪。是否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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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照你描述,还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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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共同故意就认定是共同犯罪,无共同故意就不是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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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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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十六周岁以上,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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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