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在1993年腊月21日结婚的,因当时双方均没有到结婚年龄所以没有办理结婚证。请问现在我们要办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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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2月1日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所以你们的婚姻是在时间节点上,需要查一下日期,安公历算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之前,离婚和正常的离婚手续一样。具体手续详细询问民政机关工作人员。
如果是之后,就可以你可向法院申请解除同居关系,如果没有其他证据表明现有财产为个人财产,现有的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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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们现在有孩子或者有财产,那么可以以非法同居期间涉及的孩子和财产问题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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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可以协议或者一方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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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没有结婚证直接解除同居关系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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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