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2月12日早上9:00左右给自已的信用卡还款,当天是还了二笔。我于2月23日收到银行的对帐明细,发现2月12日的还款其中有一笔(4500元)还错卡号了。所以我马上和信用卡中心联系,我报出对方卡号,请信用卡中心和对方卡主联系。当天信用卡客服回电话通知我,因对方出差在外地,等他3月份回来查一下明细。3月7号左右吧,信用卡客服给我打电话,说对方确认卡里有一笔钱(4500元)是别人汇错了,但是他马上要出国,等月底回国后,再通过信用卡中心,将这笔钱还给我。当月信用卡中心还减免我因这笔钱产生的680元利息。3月底,我与信用卡中心联系,客服通知我说对方不同意把钱汇到我卡上,只同意将信用卡中心将4500元划走,但是信用卡中心客服回复我说,信用卡中心没有这样的权限进行操作,让我走司法程序,但是我之后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没有违法行为,不能立案为理,让我再去和银行沟通。但是银行拒绝给我对方任何资料,我也无法到法院去起诉。接下来我该怎么办?难道这钱就要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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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不当得利,可以起诉他.
追问:关键是银行根本不告诉我对方的个人资料,怎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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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