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5.12号也就是最后一次家暴离开家,当时孩子6个多月,母乳喂养的孩子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也不给就是要求 回家,但是一回家就打也没法回去,两年期间双方没有任何联系孩子也没见过,男方也一直没有任何的工作和收入(女方感觉男方神经或是心理有问题,但是男方不承认也不配合到医院做相应的检查),女方一直在上班状态,现在要起诉离婚,感觉孩子跟男方生活不利,需要哪些相应的证据或是诉讼的方法才能让女方要到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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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孩子抚养权。详谈电话联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3.对2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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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权。婚姻法确立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比如,住房情况、收入情况、思想品德情况、身体情况都是考虑因素。“一方在婚姻过程中曾经有过出轨”反应了道德有问题,这是有利于另一方的条件,但必须保留证据。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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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两岁以内的孩子原则上判决归女方,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根据具体情况判决,十岁以上的听取孩子的意见。总的原则是本着对子女健康成长有利的原则判决。
具体要看具体情况,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帮助,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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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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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诉讼要求孩子抚养权,一般会判决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具体法律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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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提供家庭暴力的相关证据,如证人证言、报警笔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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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是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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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直接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争取孩子的抚养权,你有工作的话,对争取抚养权比较有利,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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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两周岁,一般归母亲,超过2周岁也会判给母亲,如果父亲有暴力行为,孩子跟男方生活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才,也会判给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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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其没有工作、有家暴倾向的证据都可以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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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要找孩子跟女方生活对孩子更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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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程序专业,我们可以帮助您,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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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有力的证据和主张,并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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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且对孩子成长有利,举出对方不具备扶养条件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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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自己抚养孩子有力的证据和主张,并掌握主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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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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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