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朋友,我是深圳宝安附近一电线电缆公司工作5年多的员工,最近因为公司业务订单骤减,我与公司上司主管已有口头请假协议,然现在主任却以我无故未上班为由,给我降职降薪处理,令我萌生离职念头。请问律师我公司上司上述做法是否合法,我该怎样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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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建议你不要主动辞职,主动辞职没有任何补偿或者赔偿的,你可去劳动局投诉公司降职降薪的违法行为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撤销降职降薪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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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方面降职调薪,可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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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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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降职降薪行为不合法,可以提出被迫离职,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和支付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具体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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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你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从而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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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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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