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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年龄的计算标准

交通事故
2014-04-08 21:38:3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详细说明你的情况。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你好!需要明确是什么死亡赔偿,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和工伤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需详细说明情况,以便分析
  • 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可以进行具体联系.
  • 60岁以前死就是20年,60岁以上没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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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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