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没收了我的手机,在没有经过我同意的情况下翻动了我的手机,而我在同学那里听说他翻动了我的手机,因为里面有很多对我来说很重要的东西,结果被他看到我觉得他侵犯了我的隐私权,想要想有关部门投诉他,又觉得没有证据,于是借了同学的手机,在找他之前我打开了手机的录音功能,走上前去询问有关我手机被没收的事情,他在录音里面承认了他翻动我手机的事实,而且我对他说话语气平和,可不知道他为什么语言上却处处有羞辱我父母的话,也给录在录音里面,我想拿这个录音做证据,请问我这样算不算侵犯了他的隐私权?还有他口出恶言辱骂我父母,说我父母没有管教好我和说我不知廉耻的话,这些又算不算他侵犯了我的一些权利?还有他平时老是没收同学的东西,没收了又不归还,这算不算的上是侵犯他人侵占罪?平时他总是差别待遇,脾气好的同学犯错还打过他,用过扫把扇过耳光,而脾气不好的人犯了错误却说几句便罢了,他打人算不算侵权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